为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增强学生的社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在普通本科生中施行辅修专业教育。根据《西安科技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西科办发〔2022〕35号)和《西安科技大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试行)》(西科办发〔2022〕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拟开设的辅修专业及要求
(一)专业设置
开办学院 |
专业名称 |
所属专业大类 |
授予学位 |
招收人数 |
安全学院 |
安全工程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工学学士 |
30 |
通信学院 |
通信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工学学士 |
30 |
计算机学院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类 |
工学学士 |
20 |
(二)毕业学分要求
见相关辅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1)。
二、修读条件
1.具有西安科技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2022级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含公共选修课成绩);
4.达到相关知识、能力的要求(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负责考核);
5.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
6.学生所修读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相同的核心课程不得超过3门(由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7.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应归属不同的专业大类(见附件2);
8.每个学生只能报1个辅修专业。
注:辅修开设学院根据招生人数,可在辅修专业修读条件的基础上自定遴选条件,择优录取。
三、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工作属于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定,日常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由开办学院负责。
2.辅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应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单独编班上课,对于申报人数低于2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3.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辅修专业的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四晚间及双休日进行,实践环节课程安排在假期进行。
4.辅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参照常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
5.若辅修专业课程与原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可以免听,但必须参加考试。
6.若学生已选修过相同课程,且课程学分不低于辅修专业课程,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辅修专业任课教师同意签字,报教务处批准,可免修该门课程。
四、报名程序及截止时间
1.10月11日-10月13日(第7周),学生根据修读条件结合个人意愿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同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并打印成绩单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审核(报名流程见附件3)。
2.10月16日-10月18日(第8周),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根据学生提交的成绩单和《西安科技大学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报名资格(仅审核本学院学生)。
3.10月19日-10月20日(第8周),辅修开设学院教学办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及遴选报名学生,遴选名单确认后,需在教务系统中同步审核(仅审核报名本学院辅修专业的学生)。
4.10月23日(第9周),辅修开设学院提交学生的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五、学习时间
辅修开设学院负责相关辅修专业计划任务落实和授课安排 (附件4)。
安全工程辅修专业报名咨询QQ群:714500108
软件工程辅修专业报名咨询QQ群:614205532
通信工程辅修专业报名咨询QQ群:753822591
六、证书发放
1.完成主修专业规定学分并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具有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对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系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取得相应学分,经审核符合我校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授予相应的辅修学士学位。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