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面对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新技术和新模式发展,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复合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微专业开设是基于现有专业或某个特定行业与领域,构建微型核心课程体系,使学习者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掌握该领域的知识体系与能力素养,具备跨专业领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每专业开设3~5门课程,合计12~15学分。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按照“边建设、边运行”原则施行。经学校评审后正式开设。立项微专业将在2023-2024学年开设,由微专业团队负责宣传、选拔和人才培养,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课程要求,经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
二、申报要求
(一)主题范围
微专业的主题设计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1.满足新工科、新文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
2.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3.国家战略、经济社会发展;
4.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5.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二)申报条件
1.微专业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培养目标明确,课程体系合理,特色鲜明。
2.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教学团队结构合理。
(三)建设主体与责任
1.微专业所在学院为建设主体,设置负责人1名,承担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等具体建设任务。
2.微专业教学团队由学院牵头组建,鼓励跨学院并与相关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组建,团队负责人由微专业负责人担任。
三、实施与管理
1.拟设置微专业学院提交建设申报书和课程教学大纲,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布立项。
2.原则上每个微专业面向大二、大三学生招生,20人以上可单独开班。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宣传、选拔,并按照培养方案开展培养工作,培养周期为2个学期。
3.微专业教学团队可采用线下、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学校加强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对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停止授课。
4.微专业建设期满后,学校对微专业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方可继续招生,不达标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终止招生。
5.学校设立专项经费支持,纳入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微专业课程建设中给予增加经费支持。
四、材料提交
申报团队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书经主管学院审核后和汇总表于6月29日交到教务处教务科(骊山办公楼111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406993338@qq.com。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