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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注意(关于试题印制方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7    作者:    点击数:[]

    关于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试题印制有关事项强调如下,敬请注意:

1.教务处(综合科)负责全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科生各类考试的试题印制工作,其它无关考试之材料不负责印制(比如研究生、高新学院及实习报告或练习题等);

    2.试题印制分两校区同时进行:雁塔校区地点是在行政楼103室,工作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临潼校区是在行政楼206室,办理试题印制相关工作时间为800-1620分;原则上哪个校区考试,就在哪个校区办理试题印制事宜;

3教务处不负责编辑和打印试题,请各位教师在送印前制好原稿。试题标准格式可在教务处网站主页上下载,并请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删除多余页;

4.送印试题和领取试题至少应提前三天,最好能提前一周,全校统考性试题至少应提前一月送印。教务处不负责分送试卷,全校统考性课程试卷,也应与教务处沟通确认之后再行处理;

5.命题质量和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试题上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教务处只负责格式审查,不负责试题内容审核。教师在提交考试试题时,应同时提交补考试题。

6.送印试题和领取试卷一般应由命题教师本人前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来的,也应委托其它老师帮忙办理,但不能由学生或其它可能导致试题泄密之人来办理。

7.在送印前请检查核对好试题质量,确定好印制数目、稿纸数量和印制要求。领取试卷时,也请检查好相关材料(试卷印制质量、稿纸数量和考场记录单有无等),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8.教务处承诺,将竭诚为我校考试工作服务,尽最大努力做好试题印制工作。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命题(比如命题格式不规范、不同时提交补考试题、不履行签字手续等),以及不按时送印试题和领取试卷的,教务处有权不予办理。

    9.联系电话:雁塔校区:85583049、临潼校区:8385817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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