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电厂:
根据校长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五一”放假的通知》(办秘发〔2009〕28号),要求各学院(部)在“五一”放假前对其所属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能一时彻底解决的要采取临时防范处置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实验室人员在离开前,要对实验室的门、窗、电、仪器设备及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质、贵重物品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有必要的可派人值班。对假期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要对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将安全事宜交代清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校再次重申,严禁在实验室使用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电器设备,严禁在实验室住宿。
“五一”假期,实验室相关人员要保持通信畅通。
教务处
ea_200942611115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