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2009年秋季教材的按时供应,及时了解各门课程的教材使用状况,请各学院按照教材选用原则,认真、按时填报教材使用计划表。
一. 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的选用要根据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由课程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审定,学院教学主任签字,报教材科征订。
2.选用的教材要具有先进性和教学适用性,并与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要优先选用推荐的优秀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秀新教材,原则上不允许使用2003年以前出版的教材。
3.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教材的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个人无权私自更换教材。要杜绝因更换主讲教师而更换教材的现象发生。
二.教材使用计划的填报:
1.各教研室根据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填写《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报教材科以便准备下学期教材,凡不报送使用计划的,教材科不配发教材。
2.请任课教师仔细核对自己下学期所任课程,并规范填写教材名称(若有版次要求,请注明)、编者、出版社。若所任课程已发过教材或继续使用本学期教材请注明。不允许填写“同去年”等概念模糊的字样。
3. 请任课教师在《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备注栏中填写自己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教材征订期间有问题时联系。
4. 请所有任课教师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及时领取备课所需教材。
5. 若开课任务与任课教师掌握信息不符,请及时与教材科联系。
请各教学院长将《教材使用计划表》审核并签字后于2009年6月4日前报教材科。教材科联系电话:85583046。
教材科
200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