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考试命题、阅卷、评分、试卷存档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学校教学二级管理,决定对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抽检。本次试卷抽检工作分两个阶段:第13、14周(11月24日至12月3日),由各学院按要求开展自检工作;第15周,由教务处联合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各学院自检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一、各学院试卷自检工作
各学院试卷自检的主要工作内容有:选定抽检试卷、选定评价者、实施评价、内部信息反馈交流和撰写自检报告。
1.选定抽检试卷
(1) 各学院每专业至少抽检2套试卷,1套考试课程试卷,1套考查课程试卷。
(2) 随机抽取,一般不抽取上学期已抽检的试卷。
2.选定评价者
每套试卷由两位教学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评价者,其中一位为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
3.实施评价
(1)由学院为评价者提供抽检试卷。评价者应首先仔细阅读该套试卷的教学大纲、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和试卷分析报告,做到基本了解该课程考试概况;其次随机抽取A、B卷各5份(共10份)进行重新评阅,并填写《试卷重新评阅记录单》(附件一)。
(2)评价者依照重新评阅时获得的信息,填写《试卷质量评价表》(附件二)。填写时应做到有理有据,用事实和数据说话,避免使用模糊语言。
4.提交材料
12月3日(周五)12时前,请各学院一并提交的材料有:
(1)已抽检试卷(内附成绩表、教学大纲、参考答案、试卷分析报告);
(2)抽检工作安排和总结;
(3)评价者《试卷重新评阅记录单》(复印件)和《试卷质量评价表》(复印件)。
二、试卷抽检工作验收
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试卷抽检工作相关材料,教务处将联合校教学督导专家集中检查验收各学院试卷抽检工作的开展情况。验收完毕后,形成工作报告反馈至各学院。
请各学院按照我校有关二级教学管理的精神,高度重视本单位试卷命题及阅卷质量,主动做好试卷质量的抽查评价工作。将试卷抽检所得到的评价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师,并作为期末教师命题、评阅试卷工作的有效参考。同时,对试卷存档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存档地点要给予高度重视。
附件一:试卷重新评阅记录单.doc
附件二:试卷质量评价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