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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2024年度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关于做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2024年度总结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的建设,现将开展建设2024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1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时限为202391日至2024831日。

2.考核采取单位自评和学校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主要依据《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细则(试行)》(附件2),考察示范中心围绕人才培养工作和成效、人才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示范辐射和安全工作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

4.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主要依据《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细则(试行)》(附件3),考察虚拟仿真中心围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师资队伍、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示范辐射和安全工作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

5.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依据《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考核细则(试行)》(附件4),考察虚拟仿真项目围绕项目要求项目背景、项目内容、研发技术、持续运行、教学团队、项目共享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根据《考核细则》(附件2、附件3、附件4)组织单位自评,并于20241011日(周)上午12:00前将建设年度总结报告、自评打分表和考核支撑材料各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jianjxk@xust.edu.cn

2.上报文件命名规则。示范中心总结报告电子版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2024年度总结报告.doc。虚拟仿真实验中心项目)总结报告电子版命名为××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建设2024年度总结报告.doc

3.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划拨示范中心项目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中心项目,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相应减少经费支持。


附件:

1.《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考核名单》

2.《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细则(试行)》

3.《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考核细则(试行)》

4.《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考核细则(试行)》

5.《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模板》


       教务          

 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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