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07] 51号
关于做好2008届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院(系、部):
我校2008届将有4600多名本专科毕业生,为了做好2008届本专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别是为配合教学二级管理的推行,加大二级教学单位管理力度,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08年1月20日前各院(系、部)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机构、指导教师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
2. 2008年4月初安排检查各院(系、部)的开题报告。各院(系、部)同时将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工作的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3. 2008年4月底在期中教学检查阶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随机抽专业学生数的10%的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届时教务处将具体安排。
4. 各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辨时间及成绩报送时间届时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5. 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各院(系、部)将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校级验收评优工作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 基本要求
1. 各院(系、部)在遵照《西安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范》(教务发[2003]7号)并参考《关于做好2007届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意见》(教务发[2006]54号)的基础上,结合本院(系、部)专业特点制定出2008届本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安排,鼓励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 毕业设计(论文)专用纸、封皮、开题报告、评阅意见书等仍由教材科统一提供。
3. 论文格式及版本仍执行《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国家标准。
4. 各院(系、部)所有报教务处备案的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三、关于成绩
1. 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50%,及格率和不及格率控制在5%以上,各院(系、部)应控制一定比例的不及格率。
2.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为3:3:4,但各院(系、部)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但应事先报教务处备案(可在工作安排中体现)。
四、关于检查
1. 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不再统一安排填写动态管理考核表,由各院(系、部)自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过程管理动态考核表。
2. 在以二级教学单位为主体安排此项工作的试行中,教务处及教学督导组将加强检查力度,及时协调各院(系、部)在此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于此同时安排各院(系、部)教务员、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对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循环跟踪检查,检查时间由各院(系、部)自定,但每15天为一个循环,教务员和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一个月内各负责检查1次,每个月底将检查表交教务处。
检查循环单位为:
基础部 电控学院 地环系 社科系 艺术系 管理学院 外语系 材料系 机械学院 通信学院 测量系 能源学院 化工系 建工学院 计算机系 基础部
注:4月份的检查循环单位用1表示,5月份的检查循环单位用2表示。检查内容见附表。
教 务 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200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表
被检查院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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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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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主要包括:①在检查时段内学生和老师在专用教室、实验室、计算中心等地方的人数;②询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③有无指导书,老师的指导情况等通过同学来了解;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此项工作好的做法或存在的问题。) |
检查人建议: |
检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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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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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此表可复印后多次使用,每检查一次填1张表;检查任务完成后将此表交回教务处;②在校级验收评优时此表将作为检查人所在院系部完成任务情况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