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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25    作者:    点击数:[]

 

                                                  教务发〔200914

关于推荐评选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西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评选办法》(西科教发[2008]10号),进一步推进我校“质量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工作,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学名师:承担本科、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教学团队:以课程、课程群、专业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

已获评教学名师奖、教学团队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忠于职守。

2.受聘教授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每年度直接面向本、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总量原则上不少于60学时(计划学时)。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近5年主持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形成了符合学校学生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并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能够将最新研究成果和科研思想融入课堂教学。

5.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国同领域内有一定影响,获得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资助,有正式出版的本门课程教材,或选用国内外先进的教材。连续三年学生评价为优秀。

6.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主讲课程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二)教学团队

1.教学团队是指以课程、课程群、专业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教学团队可以打破原有的教学行政组织(如院、系、教研室),实行跨专业或跨学院组合。

2.教学团队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教授担任,要求团队负责人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第一名。

获校级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限主编)。

获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特色专业等建设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一、第二位参加人,或校级相应项目的主持人。

获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前三名或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

3.原则上一个教学团队中副高以上职称者不能少于3名。其中,以专业建设或课程群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不少于2名,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副教授不少于2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教师各不少于1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

三、推荐步骤、时间和名额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或团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部)择优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评选。本年度拟评选教学名师若干名、教学团队若干个。参评教学名师的教师可同时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经一周公示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公布、表彰,并择优向陕西省推荐。

3.各学院(部)推荐截止时间为20094月10

4.每个学院(部)原则上推荐1名教学名师、1-2个教学团队。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5.材料报送

教学名师:西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及推荐表中提及的相关佐证材料;

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清单(附件2);

    教学团队:西安科技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3)及推荐表中提及的相关佐证材料

    报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4月10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清单

附件3:西安科技大学教学团队推荐表

 

 

教务处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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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_2009325172548.doc

ea_20093251725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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