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学籍与学位     教学建设与改革     实践教学     一流专业     教材建设与选用     现代教育技术     创新创业     工程训练中心     招生办     辅修专业     微专业     校友服务
教学建设与改革
教学建设与改革
教学建设与改革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建设与改革 >> 正文

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4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在前期全校范围内征集选题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以“提高质量、强化特色”为主线,以培养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针对我校在专业特色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风学风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遴选一批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选题进行立项资助,通过开展有效研究与实践,力求在上述问题的解决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立项要坚持“针对性、先进性、科学性、实效性”原则。

二、选题方向

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发展定位,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特色和优势。选题方向如下:

1.优势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研究与实践

2.以加强实践、突出特色、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为目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优化研究

3.特色专业及专业特色建设的研究与实践(要求体现专业特色、课程、教材、教学团队、实验室及实习基地一体化建设的思路)

4.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5.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6.以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方式方法、政策措施研究与实践

7.以加强专业、突出创新、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8.良好教风和学风培育的政策体系研究与实践

9.公共基础类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及优化的研究与实践

10.教学质量监控(着重教学质量量测指标体系,学评教的指标体系、方式方法)及保障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11.基于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念、以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与实践

12.考核、考试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13.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和能力的研究

14.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分级教学改革与实践

15.以上内容未涉及的其他方面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面上项目)、青年教师教改专项3种类型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青年教师教改专项”每项资助0.3万元。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优势特色工科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冲击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攻关课题等项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支持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创新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改革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冲击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拟在上次摸底的基础上进行遴选。

青年教师教改专项。支持青年教师针对理论教学、实践环节教学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一般应为“短、平、快”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2.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4.理论研究有新突破,实践探索有新途径,对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有重要作用;

5.青年教师教改专项的申报人应是我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青年教师。

(二)教改立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与人员限 5人以内(含主持人)。鼓励各单位合作申报项目,参与单位限3个以内。项目主持人最多申报1项,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同一名称已立项过的教改项目,本次立项均不予受理。对于未按时结题的项目,项目组成员的前两名也不在本次立项申请受理范围内。2004年度、2006年度未按时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3

(四)“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青年教师教改专项”研究周期为1年。

(五)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程组织实施项目的研究实践工作。不得拖延研究期限、变动研究项目、更换项目主持人;要切实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或挪用,保证研究、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项目研究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项目主持人的结题要求,向教务处提出鉴定(验收)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并将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表》(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不下发文字稿)。

2.各单位将拟推荐申报项目的汇总表(附件2)和教改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成员签章为原件)的打印稿及电子版,于123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西安科技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申请表

2. 2010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汇总表

3. 2004年度、2006年度未按时结题项目名单

 

                                                     教务处

                                       2010年11月24

文件下载:

 

ea_2010112411585.doc

ea_2010112411589.xls

ea_20101124142427.doc

上一条:关于2010年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决赛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本周日补上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和体育课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Copright © 2004- 西安科技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雁塔校区:陕西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3858040
邮编:710054
临潼校区:陕西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
邮编:7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