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级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科教发[2008]24号《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本年度我校在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2007级普通高等教育在校本科学生。
2、2007-200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8%者。
二、转专业办理程序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办学条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于11月6日前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于11月11日前向全校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名额。
2、学生根据招收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教学院长批准后,于11月14日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第12周内交接收学院,并向全校公布各专业实际申请人数。
3、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凡需要对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的学院,可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并于第12周内报教务处。各学院于第13周内将接受学生上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后,教务处向已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及相关部门下发学籍变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西科教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及时间要求,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
2、学生因转专业导致未修的课程可采用自学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缓考或申请跟下一年级学生学习考试的方式进行。
3、以上所提及《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4、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可参考学工部综合测评智育部分计算结果。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表1、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2、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doc
ea_2008113144712.doc
ea_20081131447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