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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6    作者:    点击数:[]

                                       陕试研招〔20086

 

关于做好2008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于20081220举行,现就做好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20

(星期六)

9∶00—11∶20

英语四级

15∶00—17∶20

英语六级

二、报名资格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生。

(二)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三)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

(四)报CET6的考生必须是CET4达到425(含425分)以上成绩者。

(五)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本、专科一年级在校生不得报考;已取得四级、六级证书或CET4取得425分以上成绩的考生,不得重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六)非在校生一律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报名。

2、普通高等学校负责组织其独立学院、成教院的考生报名

3、其他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报名,须由学校教务处(科)统一组织,就近到指定考点(见考务工作手册)集体报名,集体报名时须携带报考考生招生录取审批表,供指定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及人数核对

4、除指定考点外,其它院校一律不得接受非本校考生报名。

5、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应及时将考试报名数据报送省中心考点,由中心考点汇总并与各报名考点核对确认,防止错报、漏报。

(二)报名程序

1、各报名点学校一律启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务考籍管理系统(2.0版)”,按照《考务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及本文件精神组织报名

2、报名时各高校应与考生本人签订《2008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考务工作手册),并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凡未建立CET考生诚信档案的高校将取消设立考点资格。对违规违纪考生应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居民身份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

4、考生报名时须按要求规范填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信息卡》(由各考点到中心考点统一领取);各考点一律按“CET照片采集标准”(见考务工作手册),实施现场数码摄像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凡无照片信息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5、报名点应准确录入考生报名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校对文本,经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单连同其它报名资料必须保存到考试结束6个月后方可销毁。

(三)对因中文字库不全而无法打印和显示姓名全称者,应在报名数据中记×××符号,并将此类考生单独制表报中心考点。

(四)各报名点应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统一规格印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应打印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报名点学校印章

(五)各报名点在报送报名数据统计表和光盘前务必对考生信息逐一进行认真复核尤其要注意考生姓名、考号、照片等信息必须对应一致,经反复检查确认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后,制作并留存备份光盘,经有关工作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报送。

(六)各报名点持集体报名表、报名光盘、考生数据及相片数据、考生名册等到中心考点办理报名缴费手续。代码为61001—61025的院校于20081016办理,其余院校于17日办理。

(七)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四、考场编排

报名工作结束后,中心考点按要求对各校考场编排表进行审核确认。

考场编排必须用CET考务管理软件中的编排考场模块进行,每个标准考场的考生人数为30人,并打印准考证。考场编排工作结束后打印出带照片的考场座位表,供考生入场签到和监考核对考生名单。

准考证号由15位数字构成,具体含义如下所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学校代码[5]2位省市代码+3位本省内学校代码)

校区

代码

[1]

考试时间代码

[3]

语种

级别

[1]

考场代码

 

[3]

座位号

 

[2]

陕西省代码为61;学校代码见考务材料1;校区代码由各学校自行确定,但指定考点接收的其它各类全日制成人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校区代码为9;考试时间代码定义为:200812月份考试为082。语种级别代码统一规定为:“1”代表英语四级;“2”代表英语六级。

五、考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各考点学校要在考前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考试工作,主考要和相关责任人员签定CET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逐级负责;考前必须对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二)切实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健全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分发、回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各考点必须于考前对本校保密室进行一次自查验收,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保密室一律不得存放试卷。自试卷入库之日起,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并实行24小时全程不间断录像和电子监控,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教育部考试中心、省考试管理中心将在考前对各考点保密室进行抽查,凡检查不合格的取销考点资格(见考务工作手册)。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学校要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组织考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及其他有关加强考试纪律的文件,学习《CET考生守则》(见考务工作手册)。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

监考是考场纪律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CET监考人员守则》(见考务工作手册),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监考。各考点要在显著位置明确警示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对于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违纪作弊考生,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注明考试类别、等级),以便核查。各考点在考试时必须采用无线信号屏蔽仪屏蔽考场。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坚决遏制利用高科技通讯工具进行作弊的行为。

(四)实行安全保密工作报告制度。各考点须于1210日前将试题试卷保密室和考试值班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研招处(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200812CET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见附件2)实施报告制度。

(五)各考点要继续实施“校园考试清洁工程”。动员校内纪检、公安、保卫、保密、网络中心等部门协调配合,清理校属宾馆、招待所闲杂人员,防止假借本校名义或利用校内设施作弊;加强校园内对CET有害信息小广告的清理,净化校园环境;设立“网络监察员”,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及CET有害信息的监控,在考前一周、考后三日内随时对互联网进行搜索;对本校的校园网、BBS进行监控,发现有害信息迅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考试期间应关闭校园网。

(六)各考点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七)关于考务管理工作的几点说明:

1、考生答卷及答题卡必须在考务办公室经考务负责人清点核查并签字确认后密封,不得在考场直接密封。

2、考场记录单由省考试管理中心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统一式样制作下发给各考点。

3缺考考生的记录办法为在答题卡上分别填涂缺考考生准考证号的最后两位数,并填写该考生姓名。

4缺考及违规违纪记录的报送方式是:考试结束两天内各考点汇总考场记录单,通过CET考务管理软件录入数据库,生成缺考及违规违纪电子文件,将缺考及违规违纪电子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中心考点(邮箱:blsong@chd.edu.cn),由中心考点汇总后将缺考及违规违纪电子文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制作备份光盘。考场记录单原件由考点存档备查,成绩公布6个月后方可销毁。把有违规违纪记录的考场记录单复印件随同其它考场记录单,由各考点汇总装袋,写明学校名称,交卷时一同上报中心考点,不得缺失或拖延不报。

(八)试卷领取和送交:

领取试卷时间20081218。领卷人员须持考点学校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到中心考点领取试卷。

送交答卷时间:12219∶00—17∶00。各考点将四六级考试的全部答卷和有关材料送交中心考点。

(九)试卷短缺和缺考试卷处理。考试时如发现本考场试卷数量不足(每考场应为30份),或听力磁带质量欠佳,须经督查员确认并电话报告省考务值班室(电话:029-8233410285221714、传真:85268527),由值班人传达处理意见。

各考点对缺考考生的试卷不得擅自启封。如发现擅自启封者,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迅速报告省考务值班室。

(十)陕西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信息网的网址是:http://cet61.chd.edu.cn。各考点院校的考务主管要坚持上网浏览。121722日期间要每半天浏览一次。考点因不能按时点击相关信息而延误工作,责任自负。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严肃性,各考点院校主管领导应严格按照《2008年陕西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要求实施管理。院校相关业务部门也应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公告要求:“绝不允许社会考生参加CET报名……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报名点,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杜绝社会考生参加CET情况的发生”。严把考试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关,严禁各种名目的校外辅导机构违规混入本校代报名,严禁本校相关人员与校外辅导机构合伙作弊报考。凡发生内外串通、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报名的考点,一经查实,取消考点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省考试管理中心不在规定时间以外受理各种理由的信息更正。各考点院校务必认真核对报送的各种数据信息,凡因报考信息统计错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取消考点资格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附件:1CET考点考务、安全保密值班安排表

2200812CET安全保密工作报告要求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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