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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想大讨论文献:积极推进专业评估与认证,引导工程教育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08-09-08    作者:    点击数:[]

   

 积极推进专业评估与认证,引导工程教育协调发展

    李茂国  张志英  张彦通

作者简介:李茂国,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处长;张志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张彦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十多年来,高等教育评估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高度重视并得到充分发展,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趋势和热点。高等教育专业评估与认证也已成为世界各国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并被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所认可。许多国家都设有自己专门的专业评估机构,并与学校的专业教育与发展建立了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且通过立法在不同程度上建立起各自的专业评估体系与制度;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日益认识到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逐步开展了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而我国的专业评估与认证在整个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却相当薄弱,除了国家建设部在建筑工程领域就专业认证制度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实践探索之外,我国目前对专业认证的认识还处于以介绍外国经验为主的阶段,尚未开展过大规模的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我国高校实行的是以通识教育为基础的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仍未脱离专业培养,因此,借鉴国外专业评估与认证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专业评估与认证,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认证制度,显得十分必要而又迫切。

    当前,我国正在积极准备与社会行业协会合作,逐步开展并扩大高校专业评估。如何积极推进这项工作,进一步构建以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为内涵的复合式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实现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与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衔接与统一,使专业评估与认证成为教育与社会的一个接口,既作为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的一种手段,又反映社会和行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使我国高等学校的专业教育真正走向全方位的开放,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正确理解专业评估与认证的涵义

    对于“评估”一词,学术界有许多种不同的定义,在实际生活中也有许多不同的提法,如评估、评价、评定、评鉴、认证、许可、评审、鉴定等,都经常被当作同义语使用,在国外这些词的用法也不规范。但用得较多的是“评估”与“认证”。

    在西方国家的评估理论中,美国俄亥俄州大学教授泰勒(R.w.Tyler)提出的定义是:“评估就是确定教育目标实现程度的过程。”1981年,由美国12个与教育评估有关部门的组织的17名成员组成的有关部门评估标准联合委员会,对教育评估下定义时指出:“评估是对教育目标及其价值判断的系统调查,是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有的学者认为:“评估是将实现的表现与理想的目标加以比较的历程。”另一些学者认为:“教育评估是一种有系统的寻找并收集资料,以便协助决策者在诸种可行的途径中择一而行的过程。”还有一些学者则认为:“教育评估是按照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教育方针和政策所确定的教育目标,对所实施的教育活动的效果,完成教育任务的情况以及学生学习成绩的发展水平进行科学判定的过程”等等。

    “认证”一词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和质量保障文献中应用相当普遍,通常被界定为:一种起始于20世纪初的社团性质的、自愿性的质量保障和提高的方法和途径,是学术和专业教育界内部一种直接的和自我管理性质的活动,主要由非政府性质的院校、专业和特定领域的专业人员联合会等具体执行,通过认证对达到或超过既定教育质量标准的高校或专业给予认可,并协助院校和专业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在美国,认证已发展成为一种完备和成熟的教育质量评估制度。所谓认证制度,是指通过社会、学校和政府认可的社会中介组织,根据合适的标准对学校尤其是私立学校进行评估的一种制度。美国教育专家Sinisi博士解释道:认证是学校出于自愿的一种质量保证方法,是利用自身调查和同行对改进过程的外在观察作出自我判断的方法。认证是学校质量改进的基础,认证过程就是学校工作持续改进的过程。

    在中文文献里,对认证一词也有多种描述。据《现代汉语辞典》,“认证”是对当事人提出的文件审查属实后给予证明;在中国最早介绍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的丛书中,其第二分册《高等学校的评估》指出:“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有两种类型:学校评估和专业评估”。在这里,认证即评估;还有学者将认证视为“鉴定”,如毕家驹先生在有关文章中习惯于用“鉴定”一词。就其本质而言,认证乃是对于高校或其所设专业的一种社会公证,或者说,承认高校或专业的工作业绩,证实其教育质量和总体发展均达到了一定水准,有资格得到教育界及其为之服务的公众的信任。

   专业认证,完整的英文表述是specialized\professional programmatic accreditation,是高等教育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院校(institutional)认证把高校作为一个整体(general)进行全面的教育质量认证而言,专业认证是由专业性 (professional)认证机构对专业性教育学院及专业性教育计划(programmatic)实施的专门性(specialized)认证,由专门职业协会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为其人才进入专门职业界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它既是过程,又是结论。作为过程,它对专业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促使专业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作为结论,它向公众提供专业教育质量的权威判断,引导并促进高校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

    二、专业评估与认证的作用与功能

    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学校办学的基础,专业水平直接影响一所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搞好专业评估与认证,充分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将推动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因此,专业评估与认证对专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于专业认证的作用与功能,国外学者有许多颇富启发性的见解。

    万毅平[美]认为,无论单位认证还是专业认证,其主要功能包括:确认学校或专业是否达到既定的标准;帮助考生识别学校或专业的质量;帮助学校鉴定是否承认另外一所学校的学分;帮助公众和私人作出正确的投资决定;帮助学校抵御内部和外部有害的压力;帮助质量欠佳的专业制订努力奋斗的目标从而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吸收广大师生对学校或专业进行质量评估和制订远期规划;制订专业标准,确保各种证书名副其实,物有所值;为学生获得政府的贷款提供依据。

    美国西部地区社区与初级学院认证委员会的文件将认证的价值归为四个方面:就公众方面而言,认证的价值在于保证对院校和学术项目有一种外部评估,证明他们是否实现了公众对高等教育的期望;确认一所学校是否自愿采取了旨在提高其质量的明确措施,并表明这些活动是否成功;显示在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方面的改进;逐步减少外部组织对院校管理的干预,因为通过了院校认证的学校可以独立地保持和改进其教育质量。对学生而言,认证可以确保一所认证院校或项目是令人满意的,从而能够满足就学的需求;由于通过认证的院校间学分可以互换,所以这些院校的学生可以转校,可以申请高级学位;专业通过认证成为毕业生进入相关职业的前提条件。对院校而言,认证是对院校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提高的一种激励;通过评估组织的检查和咨询,强化学术项目的自我评价;由于认证的标准是高教界普遍接受的,通过认证可以帮助院校避免受外界势力的不良影响;公众对认证的承认可以提高被认证院校或学术项目的声誉;认证还是院校或其学生获得联邦政府资助的极为可靠的指标。对有关职业而言:认证为实际工作者参与制订相关职业要求提供了渠道,使实际工作者与教师和学生得以结合起来,共同参与职业培养和职业实践活动,从整体上提高这些活动的水平。

    当前,我国即将开展高校工程教育专业评估工作,目的是加强国家对高等工程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和提高其基本质量,使我国高校培养的工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注册工程师考试的标准,并与发达国家有关专业的教育标准相协调,为在国际上相互承认学历创造条件,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师认证制度。

    三、专业认证工作的几点思考

     1.关于认证主体

    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评估一般都分为院校整体评估和专业评估两大类。院校评估的重点放在整个学校的办学目标、教学管理、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以及面向专业的基础课程和通用课程等方面。专业评估则是对与公众健康、安全、人民生命财产等问题密切相关的专业的一种专业认证或评价,例如在医药、卫生、工程、法律、师范等。这类专业的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必须有一个确实的质量保证,即必须有一个经过严格的专业教育评估认可的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这种专业认可工作通常是由有关对口的专门职业团体或其授权的专业评估机构来负责,一般由学校、工业界及其它相关方面的人员共同组成,他们对专业的历史背景、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有深刻的了解,因而更具发言权,如:美国工程与技术评估委员会(ABET)负责工程与技术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化学工程等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美国建筑学专业评估委员会(NAAB)负责建筑学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美国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PAB)负责城市规划专业的教育评估工作等。各职业团体或评估机构都有自己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和办法,以规范和指导各个专业的建设和评估工作。在进行院校认证时,专业往往作为院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评估,但不必太详尽(我国也是如此,例如本科教学评估即把专业作为评判教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进行专业认证时,院校情况常常作为背景资料加以参考。专业认证只对院校认证合格的有关专业的教育状况进行评估认证。

    对工程教育专业实行评估和执业资质认证,在发达国家开展得比较早,已有一套比较成熟的专业评估与专业资质鉴定的制度和方法,对工程教育的专业评估大多由具有权威性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承担,比如在美国,由美国专业工程技术协会联合组建的美国工程与技术鉴定委员会(ABET)负责对工程教育专业进行评估。而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注册则由各州注册局实施,注册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的要求,即获得ABET评估认可的工程专业的学士学位;其二是具有经认可的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其三才是基础考试(FE)和专业考试(PE)。在英国,高等教育质量的保证工作由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QAA)负责,该机构提出学历与学位资格框架、学科基准、专业规格指南等。专业评估和工程师资质鉴定则统一委托给工程师委员会(EC)负责。专业评估的整套机制由各学校的校内自评机制、校外督察员制度、职业学会评估机制构成。有100多个专业和管理团体(Professional or regulatory bodies,PRBs)不同程度地参与控制各相关专业的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大学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专业团体主要通过四种方式影响高等教育,即:界定教学计划和课程学习的内容;确定一所适合提供这些计划和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直接或通过委派的责任机构对学生的素质、知识、价值观念等进行评价;明确规定在该专业领域继续从业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目前,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迫在眉睫。我们建议:由国家教育部牵头,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和行业协会,尽快筹建“高等学校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委员会”,积极推进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共同建立工程教育专业评估与认证体系,承担注册工程师注册条件中与教育相关部分的认证。这是符合国际惯例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2.关于评估与认证标准 

    我国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情况复杂。地区发展、行业发展、专业发展均不平衡,加之专业评估与认证规模巨大,评估主体的主观需求和评估客体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评估活动的领导者首先必须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案,即评估主体为实现评估目标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标准。它是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自我评价以及专家审阅自评报告和实地视察的重要依据。评估方案的设计在选取评估方案的构成要素时,要重视其与评估目标的亲疏关系,把最能反映评估对象实质性特点的要素列入评估方案。

    兹以美国六大地区高校认证机构的指标为例。在院校认证方面,六个地区性院校的认证标准有以下共同点:办学使命与目标;组织和管理;经费来源;学校的支持与保障;图书中心;学生服务;师资队伍;教育计划等。在专业认证方面,认证标准则主要包括:组织与管理;教师资格;生师比;招生与维持;课程;图书;设施和装备;经费等。

    我国在已经开展的一些专业评估中,教育部委托建设部开展的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做得比较成功,在国际互认方面也有突破,不仅在提高教育质量、改革专业教育、改进教学管理、建设师资队伍、增加投资强度、加强教育界与工程界的联系和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在我国其它工程专业推广专业评估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有以下几个特点:主管部门对专业评估高度重视,其指导思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工程专业评估制度”,非常明确且贯穿始终;评估委员会结构合理.评估委员会主要由工程教育界和工程界的资深学者和工程师组成,其中教授占44%,高级工程师占44%,建设部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占12%,具有极大的专业权威性;实际运作严格按照正式颁布的标准和程序办事;制订评估标准之初就考虑它与有关工程师注册制度的衔接;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并积极进行专业评估国际互认。

    自1993年以来,全国高校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已对全国30多个高校的土木工程专业进行了专业评估,其评估标准与英美国家虽有一定差异,但程序大体相似,基本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即申请阶段、自评阶段、自评报告审阅与视察阶段、申诉与复议阶段和质量保持阶段。专业教育评估标准包括教学条件、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三个组成部分,重点是教育质量的智育标准,它反映了对未来职业注册工程师所应具备的基本专业教育要求。而注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学风等基本素质培养方面的要求,则是我国的特色和优势所在。我们知道,美国高校有很大的独立性和自主权,高等教育机构在个性和质量上差异很大,因而它主要通过自我管理、学者领导和同行评议的方式来保证分权制和多样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而我们的教育却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们培养的学生应该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再加上我们是国家办学,既要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又要加强国家和教育管理部门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管理。因此,我们既要借鉴国外有益的经验,又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不能全盘照抄照搬。制定评估标准,要以正确的教育理念为指导,以专业规范为依据,既要实现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又要反映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并广泛吸取学校、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能切实引导并促进高校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3.关于专业评估程序和方法

    评估程序和办法用于规范被评学校、评估委员会和视察小组在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及要求。发达国家的评估与认证活动通常遵循以下基本程序:制订认证的标准:由认证机构、高教机构、许可证申办机构、专业实践人员以及公众代表,共同确立评估专业教育质量的认证标准;自评:要求申请认证的专业学院和教学计划对照认证标准进行深入的自我评估,作出自我评价,找出自身的主要优缺点;现场评估:由认证机构选派专业实践和专业教育的资深专家组成检查组,对申请单位做实地调查,并按既定标准评估认证;结果发布:认证机构对符合审批标准的专业学院和教学计划给予认证通过或预评估通过(Preaccreditation),将其列入认证专业名单并予以发布;检查:认证机构在认证通过的有效期内对获得认证的专业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持续达到认证标准;再认证:认证机构周期性的重访,调查并评估这些专业学院或教学计划,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根据我国的实际,我们认为:我国的专业评估与认证可以分为三大块来进行:一是强制进行,这是针对那些关系到国家安全、人身安全的专业以及那些办学混乱、质量下滑、需要国家行政干预的专业和所有的新办专业;二是采用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这是针对一般性的专业和办学质量有保证的专业;三是介于上述二者之间的专业,可把评估与认证作为专业办学质量的一种监控手段,对其进行抽查。待注册工程师制度建立之后,再按照国家注册工程师制度的要求对所有专业进行认证。

    4.评估与认证结果的分析与利用

    专业评估与认证的结果在正式公布之前,应对其进行分析,使之尽可能符合实际情况,并便于相关各方更好地利用。对社会而言,评估与认证的目的是让公众了解专业情况,为学生选报院校和用人单位选聘录用人才提供相关信息,为相关合作单位提供人才质量信息,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可利用多样化的评估结论对专业办学与招生资格进行限制,加强宏观管理与引导;对被评单位来讲,可以更客观地判析本校人才培养质量各方面的状况,以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使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和社会对办学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得以形成,使各校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从而深思远虑,合理定位,真正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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