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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7    作者:    点击数:[]

教务发[2008]59

关于参加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通知,该司本年度将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承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详见附件),第一期在西安举行。

经研究决定,由我校各类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负责人、专业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和业务骨干教师(限1名)参加西安研讨会。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名牌专业和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开会时须准备交流材料各1份。

交流材料内容建议:围绕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定位,在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实践和动手能力培养,在发挥专业优势和办出专业特色等方面采取的举措以及取得的突出成果和后续建设的规划等方面撰写。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于1118日前将研讨会回执(附件3)填写好后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jiaoxueke@xust.edu.cn

 

附件1:关于举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报名回执表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关于举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质量工程”实施以来,已批准了三批共1818个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为了推进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质量工程”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教高司函[2008]208号)。经研究,决定举办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会内容

1.介绍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解读《关于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政策文件;

2.邀请部分特色专业点负责人作项目建设的情况介绍;

3.分组交流高等学校在推进特色专业点项目建设的经验与举措;

4.对高等学校推进特色专业建设的有关内容进行研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人员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教师,自愿参加。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1127-28日,1126日报到       地点:西 

四、组织安排

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项目建设交流研讨会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承办。会议具体事项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综合处   白文宏

联系电话:010-66097850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ea_200811171422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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