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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5    作者:    点击数:[]

 

关于推荐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0]36号)文件精神,按照《西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科教办发〔201019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年度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100名(其中学术型70名,专业学位30名),按2011届本科毕业生数量并结合第一阶段选拔测试成绩分配至各学院。

二、推荐条件

(1)推荐对象必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单考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班和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3以内(含1/3);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等级考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7)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8)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学科)教授联名推荐,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并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不受综合排名的限制,予以直接推荐。但学生有关佐证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应具备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一般为中文核心及其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或在学校认可的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第1名),或在学校认可的全国竞赛中获得二等及其以上奖励(前5名),或自主完成科技发明(设计作品)并获得专利证书。

(9)在同等条件下,对在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特长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指标。

三、工作程序

1)各学院宣传、动员并组织学生学习《西安科技大学免试推荐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实施办法》。本通知未尽事宜可登陆教育部、省招办网站查询或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2)学生填写《西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申报,提交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应同时提交本校本专业(学科)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信。

(3各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提交的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其它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甄别,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基本情况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联合组织第一阶段的选拔性测试。

(5)各学院组织第二阶段的选拔性测试。

6)选拔性测试结束后,各学院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已修考试课程平均成绩×65%+第一阶段选拔性测试平均成绩占20%+第二阶段选拔性测试平均成绩×15%+附加分”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和本年度各专业推荐限额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7务处汇总各学院推免生的基本信息和推荐工作情况,将申报、选拔测试等汇总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时间安排

(1)9月14日-9月19日  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文件、自主申报,核算成绩、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学生的基本信息汇总整理后张榜公示,并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各学院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学院选拔性测试工作安排,内容包括:复试科目、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及日程安排等(附件2);

学院免试推荐自主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3)

西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成绩单;

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一寸)及50元/人报名费。

(2)9月20日-9月21日  教务处、研究生学院联合组织第一阶段的选拔性测试。

(3)9月22日-9月26日  各学院根据第一阶段选拔性测试成绩组织第二阶段选拔性测试,核算学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将拟推荐学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学院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5);

校外推免生应提交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4)9月27日-9月30日  务处、研究生学院汇总学生申报信息,并将各学院申报情况汇总整理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5)10月1日-10月8日  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6)10月9日-10月10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研究生学院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本次推免生遴选工作首次适用学校新修订的《西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西科教办发〔201019号),请各学院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新文件的要求开展免试推荐工作。

2)加强组织和领导。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同时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成绩核算、信息核实、材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3)选拔性测试基本内容。第一阶段的选拔性测试科目为外语、数学(文科为文科综合)。工学、理学、管理学各专业进行高等数学测试,其考核内容不含线性代数、概率论;其它专业进行文科综合测试。英语测试不含听力。试题题型及难易程度类似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二阶段的选拔性测试科目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环节。

(4)准确核算综合考试成绩。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核算办法,认真、准确核算学生综合考试成绩。

(5)有关情况说明

推免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该项工作进行到哪一阶段,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a.受刑事或行政处分者;

b.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c.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良”者;

d.发现有考试作弊行为者;

e.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拟推免生,根据学科专业排名,适当收取一定比例培养费。

对2011年9月不能正常入学者,不能取得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

免试研究生的的遴选推荐工作是学校选拔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组织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

监督(投诉)电话:8558305085583905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免试推荐学生附加分认定标准

2.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推免生选拔性测试工作安排表

3.西安科技大学**学院免试推荐自主申报学生情况一览表

4.西安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西安科技大学**学院拟推荐免试学生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

年九月十五

本通知不下发纸质,相关材料请下载。

ea_201091923104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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